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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汕头未成年人侵权律师 金松专业未成年人侵权

发布时间:2026-10-09 00:00 浏览:18 次 区域:汕头 类别:法律咨询 面议
信息编号:NO.00148197 举报虚假信息
一、汕头未成年人侵权官司的现实
这篇讲的不是未成年人犯罪,而是未成年人作为民事侵权人或者被侵权人引发的民事纠纷。这两个方向我都代理过。
汕头的现实情况是:潮阳、潮南农村地区,很多父母到汕头市区、深圳、广州打工,孩子留在老家跟爷爷奶奶生活,属于留守儿童。这些孩子初中没读完就辍学,在镇上、县城里晃荡,跟社会青年混在一起。孩子闯了祸——把同学打伤了、把别人车砸了、放火烧了人家东西、溺水了——后承担责任的,是父母。
法律上有明确规定: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。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有财产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,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,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。
但实际操作中,这种官司有几个难点:一是孩子闯祸的时候,往往没有成年人在场,事实怎么查;二是父母在外打工,家里老人赔不起;三是学校要不要担责、担多少,争议很大;四是农村地区伤害事故的赔偿标准、责任划分,跟城市不一样。
我兼着广州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这类案子这些年接触得很多。
二、我办过的几起汕头未成年人侵权案件
案例一:校园体育课摔伤,学校承担七成责任
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潮阳一个十岁的小男孩,在镇上中心小学上体育课。老师让学生自由活动,自己在一边看手机。孩子在爬单杠的时候摔下来,左臂骨折,做了内固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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